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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8 可爱狗狗 今天天气不错,起床后就把门打开看文献。突然听到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心里一惊,接着看到一条白影窜过......一位可爱的不速之客闯进我房间,是只白狗。开始我被吓了一跳,从它的行为中判断它应该也很怕我。硕大的眼睛乌黑乌黑地瞪着,应该是饿了。我喂它饼干、巧克力,它都不吃,还真挑剔...
开始以为是别的宿舍跑过来的,出门看一下,每间宿舍的门都是锁着的,不知道这个小家伙从哪里冒出来。中午还要出门,没空陪它玩,就把我同学给叫过来,让他帮忙想办法怎么处理。不过,狗狗很通灵性,我去哪里它就去哪里,而且它似乎听得懂我说话。在前面带路的时候不时地回头看我一下,很怕把我弄丢了似的。我和同学往两个方向走,狗狗站在中间想了想就往我这边冲过来,哈哈哈.....原来传闻中的人间人喜兽见兽爱就是指我这种类型的啊!!!真想把它养在宿舍。不过我带它去楼下问宿管有没有人养狗的时候,它就一溜烟跑了,徒留我伤心... December 03 熬夜本年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天,失眠。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很久,回想这几个星期来堕落腐朽的生活,和我设想的研究生生活大相径庭。似乎又回到了本科时候,惶惶终日,不思进取地耗费光阴的时代。我是一个自控力奇差的人,每当自己有这样的意识,就表示这段期间的生活确实太不象话啦。想到接下来的作业,考试,ppt。。。。一堆的事情,可是总懒于打理,似乎没到最后期限就始终没有干活的心情。突然间很恐慌,曾经信誓旦旦要拜托本科一切恶习的我如今又回复到当初的状态,似乎还变本加厉地堕落。当初对老板的任何一个任务或指示都诚惶诚恐,现在想到周一要讲的ppt依然抱着还有一个周末的心里。可怕~~ 反正也睡不着,便起床打算把ppt做好。打开电脑才发现,ppt格式的原稿不见了,在网上搜索了很久也没找到原文献,好在发现的早,还可以重新找篇文献来看。否则周日晚上才叫郁闷。随便down下一篇看看,感觉似乎SCI也不是特别难,也总觉得怎么每次我找到的文章制备和研究方法似乎都很简单(其实也看到过难的,基本上看两眼觉得看不懂的就不会往下看了)。看完文献已经到4点多了,qq上除了偶自己以为,居然还有个高中同学头像一直亮着,而且不是奇奇、阿姆斯和蛇中的一个,比较神奇。5点多,此人终于忍不住开始问我怎么这么晚还不睡,hoho,我还以为他跟蛇一样无聊,想看我什么时候下线。其实我有点想去睡觉了,不是因为困,而是觉得没啥事情可以做了。不过都熬到5点了,不守候到太阳出来太不值。一方面是看一下日出,另一方面是觉得等到第二天天亮超有熬夜的成就感,都是去年考研加毕业论文养成的陋习,感觉我从肉体到精神整个一个扭曲。 突然想到12号要交药分综述,深夜查资料是偶的最爱啦,只有这个时候中大的破网才不会郁闷我太多。登陆CNKI,特地留意了一下当前并发数,看到数字显示居然是2!难道有人和我有一样的习惯,喜欢在这个时候下载??心里有种找到知己的窃喜。查了大概40多分钟,没搜到什么用的东东。尤其是pdf格式居然下载不了,只能下载caj,而我电脑里根本没装caj。不过我主旨也不在搜资料,隔几分钟就刷新一下,看看线程上是否会剩我一个人。始终是2,难道我们这里是双线程上网?学校应该没那么大方吧。 登陆上space却发不了文章,shit。现在刚好6:30,天空已经露出灰白色,以偶的经验还有十分钟就会很亮啦。上次熬夜的时候似乎6点就这样啦,今天晚了半个小时。 脑袋里都不知道在想什么,胡乱写了一通,希望一觉起来还能看懂。纪念一下熬夜的时光,估计等年纪再大一点,这种日子就不再有了。 November 25 老友见面 今天和齐玉香、吴玉峰见了面。一直很想把他们约出来,毕竟大家来广州这么久都没有真的在一起聚过。初得他们来广州的消息,又惊又喜,没想到高中班级里终于有人来支援啦!
中午我们一起吃川菜,想到昨天晚上去一个同学那里也是吃白食,感叹其实学校的生活还是很美好滴!何况偶还可以白吃五年,hohoho。其实本来偶打算买单的,毕竟在这里待了四年多,理应尽尽地主之宜滴,从他们的余光中偶感觉到自己依然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穷人,尤其是齐对我说:很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每次讲几句你就开始提醒我接电话很贵滴,搞得偶都不敢打给你了。。。。。好在现在宿舍有电话。
对于吃饭,偶不仅是战斗力最持久的,也是战斗力最强的,对面184cm的男士,只吃了一小碗,偶确吃了一碗半,当我对这里的米饭小赞一下的时候,被他们两狂bs。突然回想到昨天去一个同学家,路过门口的水果摊,他问我要不要吃水果,我说“要”,“要吃什么?”“香蕉。”偶只是回答得比较干脆利落,他确突然很诧异得看了半天:“啊??就这么点要求啊!”果然读书和工作不可同日而语滴。想我在学校里面,也算的上过着中等偏小资的生活,偶尔还买买奢侈品犒劳一下自己。
不过我始终相信上帝是公平滴,这两天被bs的几率多,被赞赏的几率也会相应增加。前天和某同学聊天,突然偶说了一句现在应该用“成熟的做事手法但依然保持年轻的心态”,被他大为赞扬。当时就想,如果我把wendy那句“用轻松的方式过忙碌的生活”说给他听,不知道他会不会用一种膜拜的眼光看我,哈哈哈
pls:每次在宿舍褒绿豆汤,就会不由自主想起wendy,做东西给她吃最有成就感,这孩子不太挑剔,基本上什么都会评价好吃,而且吃的都一脸的幸福相。好喜欢她撅着油油的嘴巴对我说“好吃~~” November 23 风衣 看了《越狱》以后,觉得Sara穿风衣的样子很好看,某天恰好看到风衣打折,一下买了两件,有点复古的风格,自然旧的面料。天气突然转冷,我很happy终于有机会穿了。昨天下课,坐在后面的同学赞到:“你这件衣服很好哦,穿很久都不会旧的样子。” November 17 遭遇btgg 终于登陆上space了,激动中 估计是老天可怜我这一个星期的遭遇,给我一个发泄的地方。周一晚上我心血来潮,一个人跑到操场上练网球(用带一根皮筋的网球练习器)。之所以选择晚上就是为了不要在大白天过多地引人注目和丢人现眼。才玩了几分钟,旁边就有一个人站在那里观摩,脚蹬皮鞋身穿西裤,肯定不是来操场运动的。起初我以为他是因为好奇,而且看这个架势可能是在等人,没多在意,继续做自己的事情。一会,btgg开始说话: 你这个方法不错哦,怎么想起来接上个皮筋? 我看一下这个皮筋是怎么样连上去的。 你去找面墙对着练应该比这样的效果好 那边有网球场你怎么不去打呢? 你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什么专业啊?几年级啦? 。。。。。。。。。。 我有一句没一句地答,听到我是药学专业,btgg似乎很有兴趣,便开始问有关失眠药和失眠的问题:失眠药的作用机理,失眠的原因,失眠药吃多了会不会有耐受性,应该怎么样调理来治疗失眠…… 偶说:偶尔失眠很正常。 Btgg:但是失眠久了就不正常了,比方说一个人要是失眠了十年。。。。。 偶:那也正常,反正都习惯了。 .kao,一个大男人不就失眠几次,值得这么大惊小怪、耿耿于怀嘛?我经常失眠还不是活得好好的。Btgg一直都在问医学相关的各种问题,为什么冬天女人比男人怕冷,为什么在南方比较容易上火而北方就不会,人的颈动脉具体位置,神经的分布。。。剧烦!最后还加上一句:我是不是很罗嗦?我冷笑,很想回一句:不是很罗嗦,是非常非常罗嗦加烦人和变态。 我:这些问题你可以自己去网上搜 Btgg:(惊讶状)哦~~原来网上连医学方面的知识都可以找到的!那去什么网站呢?? 我:你自己去看书咯,我都不记得了。 Btgg:我又不是学医的,没必要去看书。(kao,你不是学医的问那么多干嘛) 通常偶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很客观滴,如果一个人仅仅是西裤皮鞋,晚上跑到操场上找陌生人聊天而已,还不足以完全证明此人心里变态,也许只是因为寂寞无聊或者练练搭讪的勇气。得出此人bt的理由主要有两个:第一,他在问我问题或等我回答时,会用身体挡住我打球的那个方向,为此我不停地转方向,总计转了270度。忍无可忍,“你站远点,否则球打到你就不好了。”btgg:“没关系,这个球打到人不疼的,不像拍。。。”真后悔没往他脸上打。 第二,btgg问到失眠是不是和低血糖有关的问题时,偶说:不知道,你蹲下去再站起来,如果晕眩的话就可能是低血糖。 Btgg:比方说,我在上厕所解大便的时候,蹲一会就站起来不会晕眩;但是在上厕所解大便的时候如果蹲很久就会晕眩,是不是低血糖呢? 如果不是晚饭与此时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可能会当场呕出来。我想过蹲下去有n种理由,但是从未与此联系上,即便他只想到这一种理由,也没必要句句强调吧!!!!!!
好在偶一向心胸比较豁达,不会为遭遇btgg一事而影响美好的生活。第二第三天的时候,左眼皮一直跳的厉害,俗语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偶有一种否极泰来的感觉,企盼是否会天降横财。没想到,取而代之的是,由于上火,嘴唇上起了一个大泡,于是天天与苦瓜凉茶苦丁等为伴,日子似乎都是泡在苦水里的。好容易,泡消下去,结了一个紫红色的血痂,破相不算,还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想当初在珠海的时候,谁见了都会关切地问一下,提醒我多喝凉茶;现在则是故作惊喜地问“谁咬的?”近期最仁慈的说法便是在我走出饭堂时,某同学善良地提醒:“你嘴巴没擦干净。” October 29 午睡2006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今天下午没课,中午看了一会电影以后就开始午睡。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突然被一阵开门声惊醒,隐约中听见有人说“还在睡觉呢”,这让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放在身旁的手机:16点25分!!!继续躺在床上定了一会神,我预测估计是迷糊中看错钟了,也许是14:25分。瞪大眼睛再看一下,果然是下午四点半。崩溃。。。。这是近半个月来不知道第几次下午4点左右起床,虽说起来随便磨蹭一下就又到了晚饭时间,免去了思索消磨时间的方法,但是碰到没早课的时候,基本上一天就在昏睡和吃饭中度过。看着宿舍其他两位每天乐此不疲地全力开展减肥工作,不管对我渐长的体重还是荒废的学业都有一种颇为羞愧的感觉。 贴上帅老板的几张照片鞭策一下,也仅此纪念一下我的脚趾头 October 14 实验室大扫除,偶砸到了脚趾头。郁闷!!! 今天实验室大扫除,为了迎接老板的外国朋友,偶们把所以看得见的纸箱都堆放在厕所对面的拐角处。本来清理房间是一个挺有成就感的工作,但一想到两天后还要把纸箱搬回来,恢复其本来面目就剧不爽。小卉一边搬一边喊:我恨死你们老板啦!!!一回来就这么多事!我负责把搬过来的箱子排列整齐,刚刚开工没多久,在挪动某位仁兄告诉我所谓的装玻璃器具的纸箱时候,发现纸箱下层居然是空的!在毫无任何力量支撑的情况下,这个庞然大物顺着重力作用很自然地砸到了我的脚趾头上,这时候偶才发现,原来是干燥器,而且还是特大号的!!!最郁闷的是,偶当时穿的还是露脚趾的凉拖,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连袜子都没穿 中午回去找出红花油来擦,这瓶沉寂了两年的药油终于有发挥作用的余地了。想当初,两年多前,在珠海到广州的搬迁工作中,偶在搬第一个箱子的时候就在第一个楼梯的拐角处摔了一下,好在没多少人看见,摔的样子也还算优雅,只是脚踝扭了一下,虽然坚持到了广州,但是下午就发现肿的跟熊掌似的。找老朱带我去买药吃饭,这个在广州生活了两年的家伙居然说对中山医这一带不熟,带着我跑到天河就吃了一顿泡饭。。。。。。第二天熊掌就变猪蹄了。 不过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安安份份地待在学校好好学习了,最近逛街买东西花钱如流水,似乎是泄洪般打开了闸口就收不回来了,购买欲超强。近期的开销都不敢和老爸老妈说。权当是老天也看不下去了,给我一个小小的惩罚 September 26 《越狱》 7月30日晚
通宵了两个晚上,终于看完了《越狱》。前天晚上本来没想过看电视,临近关电脑时候打开了梁师姐电脑上《越狱》的第一集,看了5分钟以后,欲罢不能,一直追溯下去,知道把她电脑上有的10集全部看完。昨天晚上早有预谋地down完整,养足精神,奋斗到今天早上七点半,终于结束战斗。
《越狱》的结果我不喜欢,没有交待到底有没有逃出警方追捕,和我善始善终的观点相悖;剧情有些方面也有欠完善,例如对付女律师和林肯的儿子,以副总统的官衔,怎么就派两三个人呢?而且那两个特工给人感觉特傻,除了凶残没人性,一点职业修养都没有,和阿汤哥差的也太多了!而且剧情很有抄袭《肖申克的救赎》之嫌:比方说挖地道逃出监狱;挖地道的石子是分批带出,在放风的时候丢在角落;使用工具都是放在书里夹着;主人公都受到监狱长的器重,有着比别人优越的权利。
但即便包含种种缺点,我依然觉得这是一部很吸引我眼球的影片。看惯了电影电视中的乱七八糟的男欢女爱,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轰轰烈烈的争斗场面,这种低沉略带压抑风格的电视,如同一杯黑咖啡,只有静下来细细品尝,才能读懂里面的醇香。我欣赏它的含蓄美,但又不像文艺片那样晦涩难懂,似乎让越少人明白越能体现出文艺片的艺术价值。《越狱》用艺术,但却不是在卖弄艺术;格调深沉,但不想《肖申克的救赎》压抑得让人窒息。
让我真正喜欢这部影片的是性格各异的人物,他们的表现不仅囊括了监狱的复杂环境,也是主人翁越狱的合作伙伴和工具。最喜欢的自然是主角Michael Scophed。年轻的脸上显示出少有的坚毅和沉稳,深邃的眼神里似乎掩藏着读不尽的智慧。
在看完一部喜欢的电影或电视,和同学聊起,通常都会说男主角很帅。事实上很少为他们的相貌所吸引,更吸引我的是人物的性格,为了方便表达和方便大家理解,仅用一个帅字概括表达。我想男人喜欢听别人称赞帅也许就如同女人喜欢听别人称赞漂亮一样,基本上没几个不乐意的。
Scophed最吸引我的是他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对每件事情都有独特的看法,对每种情况都有完美的计划,智慧的语言配合充满沧桑感的嗓音,造就了他的独特与完美。哲人说过“沉默是聪明人最愚蠢的选择,是愚者最聪明的选择”,他的话虽然不多,但是每一句话又恰到好处,充分展示着他思维的缜密。
其次是他深邃的眼神。忧郁,寂静,有时阴郁的可怕。背负了太多的负担、压力和愧疚,很难得见到他开心的笑,但是对着医生的时候他的笑容又是那么纯净,没有一点浮世间的尔虞我诈和钩心斗角。
第三是他坚韧执着的性格。虽然他可以掌握大的发展方向,但是断趾,烧伤,被群殴...应该是意料之外的事吧。尤其是断趾那段,看到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不忍看下去,但又不忍不看下去。又想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虽然中途很多事情打乱了他的阵脚,但是他总是能从容不迫,想办法使之归于计划。可能由于我太容易被环境影响,所以很羡慕他这种能不受外界干扰的坚持。
最后是他的用于放弃。我佩服和欣赏勇于放弃已经拥有的一切,敢于重新开始的人。我对放弃拥有的一切的定义,不是说像浪漫小说里,为了爱情放弃家庭事业;也不像揭露人间罪恶的电视,为了名誉和地位放弃了亲情和家庭。而是通过自己努力在事业金钱名誉地位都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敢于放弃拥有的这一切,从零开始。我渴望有一天,在我人身达到现在所期望的目标,在我过着富足安逸的生活,面对再没有挑战的人生,可以一眼望到尽头的时候,勇于放弃所拥有的一切,重头开始,给生活注入新的血液。 高三一人物传记最近总是失眠,一躺下满脑子就开始想东西。想最近的生活,想周围的人,想以前的同学,想以后的方向...什么都想,而且似乎躺在床上就有很多好的idear,可是一直都在和时间耗着,懒得起床写。如果是老胡,奇奇,或者是蛇,一定会第一时间爬起来记录在案的吧!突然又回忆起了很多高中生活...小备一份档案
一级人物(排名不分先后) 蛇:
我更喜欢sx,但是蛇已经叫习惯了,改不了口。蛇的牙齿很特别,第一次见面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个时候我正在打羽毛球,蛇一边啃着类似于饼的东东,一边骗了我的对手——一个小dd的球拍过来玩。曾经想建议蛇做个牙齿矫正,把挺拔在外的牙齿收回来,刚好可以借此堵住通往心灵窗口的那道门缝。不过一见到蛇,还是觉得纯天然无污染的最好。 蛇是愤青中的愤青,一直带着饱满的激情,尤其在唱k时,用我妈的话说就是“头晃尾巴摇”,可惜蛇的骨头略显僵硬,否则可以摆成s型,应该是不错的舞姿。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曾经放在学校花坛里面那尊塑像(腾飞之前的那座,现在移到三中去了),貌似是一群愤青作拥抱太阳状,偶一看到蛇就觉得那个动作是为他设计滴。 蛇在同学录上说过的最令我佩服的一句话“大学四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没做过什么,只是一直把同学当作竞争对手而没有很好珍惜友谊”(大概是这个意思),我的遗憾刚好相反。大学四年消磨了我仅有的一点竞争意识,留下了满筐遗憾。好在现在还有补救的机会 老胡: 一表人才的外貌应该可以骗得了不少人,不过我觉得更象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哄起来是最忘乎所以的,侃起来是最口无遮拦的,唱起来是最煽情的,叫起来是最恐怖的,严肃起来是最严肃的,变态起来是最变态的,(估计)猥琐起来也是最猥琐的! 和老胡从小学认识,但是似乎还比较少深交,只记得初中有段时间坐在我后面,每天曲不离口。我曾把周华健错念成周健华被他取笑了好几个月。从此以后偶开始狂看娱乐新闻,企盼一天可以扬眉吐气。终于机会来了。。。偶学会了一首《笨小孩》——偶的第一首可以从头唱到尾的歌,虽然中间常常忘词。从此以后,老胡每每开始在我身后练歌,我就开始唱《笨小孩》与之对抗,不知老胡是受不了日复一日我单一的音调还是我五音不全地糟蹋这歌,在一个五一长假狂练此歌。 不过老胡的歌唱的确实不错滴,赞一下,模仿男人就像男人,模仿女人就像女人,模仿阴阳人。。。sorry,这还用模仿嘛??!! 暑假配合的不错,在这里都找不到人和我唱《不得不爱》了。居然被桃子封为我的代表作,狂喜。。。 老胡有时候虽然有够疯,喝酒逮到人就猛灌,但是基本上对女生还是比较照顾滴,有时候一些小细节设想还很周到滴,玩的时候比较会顾及到每一个人滴。 奇奇:
色彩斑斓的奇奇,容易被雪白的外面掩盖。 yellow:虽然这是某人的专利称号,但奇奇也当之无愧。天天狂喊“我要ppmm!!”常常给我发各种ppmm的照片,评点着“我喜欢这个mm”,“那个mm的皮肤吹弹可破”...看ppmm是我和奇奇最喜欢干的事情,他喜欢清纯可爱滴,我喜欢浓墨重彩滴,这样比较好,在一起也不会为了瓜分而有伤感情。 red:和蛇,老胡一样,充满激情的热血青年。而且奇奇是我见过把大红色和枣红色的衣服穿的最帅的男生。下次尝试一下粉红色吧,“穿粉的,才是真的帅!”。据说穿粉色衬衣是评价一个男人帅的根本,因为对各方面要求都很高,而且敢穿粉色衣服的人很有自信。 blue:蓝色代表忧郁,也是我喜欢的颜色。在我心情很blue就会找奇奇聊天。不知道是因为他天天挂网很方便还是由于奇奇看起来很有亲切感,他总是很耐心的开导我,大部分时候像哥哥,偶尔像我妈。在奇奇面前有什么不开心都可以不假掩饰地说出来,偶尔还可以抱怨抱怨,发发牢骚,不过一般看到他那个可爱的青蛙一闪一闪就没啥可发作的啦。 black:曾经我推荐给我室友说奇奇是我认识的最小白脸的小白脸,本以为会赢得什么奖励,结果被她们严肃教育:不是皮肤白的就叫小白脸,关键是要帅!我力挺的奇奇居然让我幼小的心灵蒙上了如此重的阴影,连全椒男生的脸也丢了。以至于以后我一提到我高中某同学帅的时候,只换了整个宿舍的不屑。奇奇的行为也很黑暗。今年暑假借着醉酒发酒疯,嚷着要借酒找ppmm抱抱,在大街上手舞足蹈,结果一路过大妈级人物在路边盯了奇奇良久,估计心里在感叹:好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整成这样??要不要去××报告一下,看是不是偷跑出来滴 阿姆斯雀:
高中我常常转过头找阿姆斯讲话,喋喋不休,他通常都埋头干自己的事情,不太理我,半天碰出一个字,引得全场爆料。这是偶最欣赏阿姆斯的地方,语不惊人死不休。阿姆斯总是嘲笑我的体重超过他,我变本加厉嘲笑他体重不及我,我们像围城内外的人,互相羡慕。 某年冬天,下雪,阿姆斯新买了件绿色的羽绒服,小小的脑袋突兀地立在绿球上,我狂笑,他也狂笑:“再加一个眼罩就可以当忍着神龟了”。如果那件衣服还在,我建议你配紫色的眼罩,装爱因斯坦,因为你让人感觉很smart。 阿姆斯给我同学录上的留言很让我震撼和反省,我很乐意接受你的意见,但是当时不是故意要每天嘲笑你瘦,只是有时候想说话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重复话题。希望你到东北可以吸取那里的灵气,变得壮壮的。如果现实无法改变,那就祝你找个壮壮的mm来保护你:P. 阿姆斯脑袋很小,所以穿“忍着神龟”特别好看,只是现在又进了中科院,那么小的脑袋要装那么多东西,真难为你了。那时候上课,他每天对着我大大的后脑勺不知是怎样的羡慕,那么多年都没说过一句赞美的话,也真难为这孩子了。我觉得阿姆斯很大度,居然忍受了三年(也许也没有这么久),记不清了;可是他也很小气,自从我大一欠他一封信后他就再也不给我写信了。 每次看到阿姆斯在线,都会很习惯说一句“我想你”或者“我很想你”,估计是和奇奇聊天留下的陋习,貌似有次害的阿姆斯被扭耳朵,在这里表示万分抱歉。不过现在你应该已经听习惯了吧。 桃子:
曾经觉得桃子是几个人当中最老实最纯情最善良滴,但是所以人都教导偶:不要被外表迷惑了!桃子应该是外表冷漠内心狂野型,比外表狂野更可怕!!! 如果说小胜子的聪明能从幽默中看出来,那么桃子的聪明很内敛,不易察觉。桃子的书都很新,很多题就只是随便划了几个天书似的符号,但是只要我不懂的题目问桃子,他马上就可以根据符号说出一堆来,羡慕呢,佩服呢,而且很感激桃子。有时候想,如果当时他不坐我旁边,我是否还可以顺利考来中大? 备考时分,刚好是西红柿成熟的季节。前一年的夏末,老爸闲来无聊,在楼顶开辟个小菜园,专种西红柿,美其名曰:无公害番茄。那年不知道为什么,种在楼顶的西红柿居然收成奇好,老爸每天标榜自己的无公害产品,家里中午西红柿蛋汤,晚上凉拌西红柿,他还问我要不要榨番茄汁...幸好有桃子,帮我解决不少。后来演变成问桃子一题就送他一个西红柿,还好我也不是很笨,否则一天被个十几二十颗番茄去上课,还不累死!现在想来,那时老爸要是种葡萄或者樱桃多好啊,我就赚啦,哈哈 桃子很会照顾人,会主动送女生回家,会主动帮忙背包,会在大家唱k的时候倒水倒饮料,而且从来不计较自己的辛苦。典型的居家好男人。在这里也祝愿桃子早日找到桃花,以后不管人家戴着什么,先搭讪再说!只要没结婚,你都有机会;就算结过婚,也可以离滴(玩笑话啦,我相信桃子的善良,不会横刀夺爱滴) September 13 。。。 前天和一个很久不见的好朋友聊天,听她说了近期的情况以后心情很不好。作为她的好朋友,在她发生那么多事情的时候我不在她身边陪着她,半个多月来在家很开心地和同学聚会,却没有想到她的处境。我也很生气,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给我消息。不过听到她最近的情况,我既为她高兴也为她担忧,这个爱情的奴役,在开展每一段感情时候都只会看到对方的好处而忽略别人的缺点。
也许你都不会看我的space,但是我想说:同学只是一种缘分,老乡只是地域上的划分,而好朋友是用心来交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站在你这边支持你! August 13 倒霉的一天 前天晚上买到火车票,这两天一直沉浸在回家的幸福之中,不过乐极生悲,昨晚临睡觉前发现丢了一张面值100的钞票,今天又被人敲诈请麦当劳,真实祸不单行 August 07 《逍遥叹》今天突然很想听《逍遥叹》,很久的一首歌。不过很喜欢歌词,贴出来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 夕阳赖着不走挂在墙头舍不得我 昔日伊人耳边话已和潮声向东流 再回首往事也随枫叶一片片落 爱已走到尽头恨也放弃承诺 命运自认幽默想法态多由不得我 壮志凌云几分愁知己难逢几人留 再回首却闻笑传醉梦中 笑谈词穷古痴今狂终成空 刀钝刃乏恩断义绝梦方破 路荒已叹饱览足迹没人懂 多年望眼欲穿过红尘滚滚我没看透 词嘲墨尽千情万怨英杰愁 语尽人散发花鬓白红颜莫 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图消瘦 当泪干血隐狂涌白雪纷飞都成空 爱已走到尽头恨也放弃承诺 命运自认幽默想法态度由不得我 壮志凌云几分愁知己难逢几人留 再回首却闻笑传醉梦中 笑谈词穷古痴今狂终成空 刀钝刃乏恩断义绝梦方破 路荒已叹饱览足迹没人懂 多年往烟雨穿过红尘滚滚我没看透 自嘲末境千情万缘已皆愁 曲终人散发花鬓白红颜末 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图消瘦 当泪干血隐狂涌白雪纷飞都成空 笑叹智穷不知今况终成空 到了人方恩断义绝梦方空 路荒已叹饱览足迹没人懂 多年往烟雨穿过红尘滚滚我没看透 自嘲末境千情万缘已皆愁 曲终人散发花鬓白红颜末 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图消瘦 当泪干血隐狂涌白雪纷飞都成空 哈乐 巧克力 8月6日
昨晚,胡老师做东,我们一伙人去哈乐吃自助。那里的自助餐我不是很感冒,不过最令我欣赏的是一个小型的巧克力喷泉。酱色的巧克力汁顺着碗形的器具丝绸般层层滑落,坠入底盘中,宁谧而悠远,比瀑布更优雅,比瀑布潭更有韵味。拿曲奇沾滑下的巧克力汁,被挡住的部分呈流线型散开,才发现巧克力仅仅薄薄一层,远没有感观上的厚实。
虽然那里巧克力的味道不是特别好,但在这个对我而言充满新奇感的玩具面前,我几乎把可以浇上巧克力的食品全拿来尝试。在临关场的前一刻才发明,把小蛋糕的两面都浇满巧克力汁,吸饱了汁液的巧克力汁的巧克力蛋糕味道还比较正。
曾经有人说过,几乎没有女生不喜欢巧克力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否都适用,不过在我身上得到很好的验证。听说贵为巧克力王国的瑞士有专门的巧克力品尝师,什么事情都不用做,每天只要动动舌头,尝几块巧克力,挑出它们的毛病,每年就有几十甚至几百万年薪。巧克力品尝师分为A,B,C三个等级,A等最高,拿钱也最多。这也许是我曾经最羡慕的职业。后来又听说巧克力品尝师为了要保证嗅觉和味觉的灵敏,绝对不可以抽烟喝酒,也不可以闻半点油烟味(就是绝对不可以下厨,这点我还是很满意滴^_^,绝对可以遵从),不可以吃任何辛辣刺激的食物,千万不可以让自己感冒.......听了众多限制以后,想想为了一个巧克力要放弃众多美食的代价还是有点惨重的,自然而然放弃了。不过偶对巧克力的喜爱程度依然未减,曾经唯一一次吃腻是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猛然想起家里还有一盒金沙,狼吞虎咽吃下大半后,再喝一大瓶水,突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一般,进退两难。之后便得出结论,巧克力还是要细细品味才能吃出里面的好滋味,呵呵。
听说越好的巧克力和人口腔的温度越接近,入口即化,但又不容易在常温下溶解。(文君lp教导偶的)
哈乐的巧克力偏甜,而且可可酯的味道不浓,拿出来常温应该越28度,不易凝固,估计是加了比较多的牛奶和糖,毕竟这两样比可可酯便宜的多。所以哈乐的巧克力如果作为巧克力饮品,和上奶茶或咖啡,应该味道不错。
我一向喜欢甜食,只记得曾经吃过两次黑巧克力。一次是在姐姐家,貌似瑞士的一种黑巧克力,连颜色都乌黑发亮,整块硬的好像砖头,放在嘴巴里,久久不化,嚼烂后是难以形容的苦涩,姨妈当场吐掉,勉强咽下去良久,才感受到唇齿留香。第二次吃是文君送偶的德芙黑巧克力,没有丝毫苦涩,入口即化,香气十足,虽然没有从苦到甜的过渡,但是也没有之后那种长远的回味。德芙的黑巧克力像是牛奶丝滑巧克力的无糖版,缺乏一般黑巧克力的苦涩,但也有一番韵味。 制备微丸 n多天上不了space,今天兴冲冲地打开,居然发现改版成这个样子,字如绿豆般大小,看起来超不爽!!其他似乎没什么变化,不知道那些人什么心态,看似花费精力大刀阔斧地修整了一番,却让我有重新开blog的冲动。无奈不舍丢弃已经发的文章,暂时就在这里委屈一下啦。
大概正如奇奇所说,好事将近,最近的交感神经超级容易兴奋,想要写的东西超多,无奈一个多星期发不了blog让我遗忘了很多事情,现在尽我所能补齐。
7月27日晚
几次的两步制粒得到的微丸都很不理想,今晚打算大胆尝试一下一步造粒法。结果好坏况且不论,能否做出来我心里都没底。一切工艺按照文献所述,前半段时间内事态发展也正如预期情况,一瞬间,原本比感冒胶囊中微粒还小的微丸聚合在一起,长成一颗颗的小元宵,估计目前还没有装下如此巨丸的胶囊。我和玉兴师妹傻傻地看了一阵以后狂笑不止,失败的实验却解答了偶小时候关于“元宵是如何制成的疑惑”,算是很有收获^_^ July 28 417内幕暴料Ⅰ 昨晚路过红楼,突然间很怀念在417的生活,虽然才分别一个月,但大学的生活和现在仿佛已经幌如隔世。看着空荡荡的房子,突然想起“人面不知何去处,桃花依旧笑春风”,不知即将搬进去的师妹们,是否也像我们当初一样,每天在那座破房子里,一起抱怨广州的脏乱,发泄对学校的不满,在对珠海的怀念中度过刚来广州的每一天。
晚上失眠,不是因为想念417的姐妹们而伤心难过,而是因为想起好多好多以前在一起的开心事情而太激动,无奈电脑不能上网,否则我肯定跳起来第一时间发博客,免得让这些笑料在岁月的流失中而被冲淡。
以下就简单记录一些,各位jm,有空常来帮我补充。
怀念Ⅰ 某年某月某日 天气:万里无云
文君lp拿到佛罗里达的offer了!!!!在表达了偶们的祝福以后,小妮子就在畅想在那里遇到××sgg,开始美妙的异乡生活。“有想法是好滴,不过当心被骗。”偶对文君mm的忠告,这么s的一个人,真担心一个人去国外怎么办呢。(mm当时的评论偶忘记了,貌似很感激lg偶的样子)
又某年某月某日 乌云密布
文君lp一回来就抢了程远一贯的台词:偶好郁闷啊!!!!!她说今天去南校区做实验的时候,师兄听说她要去美国,第一反应也是让她当心被骗!....无语......等她噼里啪啦的说一串评论以后,很严肃地问我:我看起来真的这么s嘛???偶把她从头到尾打量了三遍后,很肯定地点点头
怀念Ⅱ
闲着无聊,大家开始讨论偶们宿舍谁会最早生孩子。偶,文君,willie基本达成一致,认为最早的应该是嘉洁。connie语出惊人,居然说是程远!偶们纳闷咯,程远几乎是偶觉得最后的人选。connie解释到:“我觉得程远最容易被骗。”——我们几个恍然大悟:非程远莫数啦!
怀念 Ⅲ
在路边看到有人卖小狗,就很想买两只回来养。偶曾经在宿舍说过,如果以后养了两只宠物,我就要把它们起名字叫程程和远远。之所以起这个名字而不叫文文和君君或者康康和荧荧,理由有三:
第一,程远很可爱,偶希望偶的宠物和她一样;
第二,偶希望偶的宠物和程远一样,每天只要喝汤和吃青菜就会很满足,不会和我抢好吃滴;
第三,偶喜欢毛茸茸的宠物,毛要长,手感要软,我还要把程程和远远训练的很会梳头,带到程远mm面前好好炫耀一番,哈哈哈哈 July 27 我是章子怡的“饭替"(转) “饭替”是干吗的?就是替章子怡吃饭。吃饭也要别人替吗?那当然了,您要知道,电影里的吃饭和平常吃饭不同,为了拍一个镜头,可能要连吃八遍,还可能一天要吃五六顿饭,这么个吃法,把章子怡吃成胃出血那可怎么办?这耽误拍摄进度啊。所以,一定要有饭替。 我当“饭替”最称职了,首先是咱这饭量够大,八岁那时候我一顿就能吃四个馒头;其次是咱这嘴好看,别看我的模样长得不怎么样,嘴可是真漂亮,人生中仅有的一点精华全浓缩到嘴上了。咱那嘴长得,小巧玲珑,丰满性感,抹上口红,描上唇线,用镜头一照,跟章子怡的嘴一模一样。所以到了拍吃饭戏的时候就光拍我这张嘴,绝对以假乱真。 那天,《夜宴》的副导演一个电话把我找去了:“快点过来,今天有你的戏。”我不敢怠慢,立马直奔摄影棚而去,到了地方,副导演先把我领到一间屋子里,让我在那儿等着。 进屋一看,屋子里黑压压坐了四十多人,有男有女,一打听,全是“替”。有替章子怡洗澡的“裸替”;有替章子怡格斗的“武替”;有替章子怡骑马的“马替”,还有替她试灯光的“光替”。我杵杵身边一位老兄:“哥们儿,你是干吗的?”那人说:“我是章子怡的‘脚替’”。 “‘脚替’是干什么的?”我心里纳闷。 那人说:“这电影里有一场戏,是章子怡光着脚丫在山路上奔跑,山路上碎石子太多,扎了章子怡的脚可是不得了,所以就把我找来了,到了那场戏的时候,我光着脚丫替她踩石子去。” 正说着呢,副导演在外面喊:“‘饭替’,快出来,该你上场了。” 我赶紧出去,化妆师给我化妆,别的地方不画,光画我那张嘴,画完之后,我就来到摄影机前。这场戏拍的是章子怡啃猪蹄,拍的时候,章子怡伸手把那猪蹄拿起来——手还是得用她的手,我这手不行,跟耙子似的——往嘴上一送,这就是我的嘴了,然后我就啃,咔咔咔,我一通暴啃,啃了一多半,冯小刚说话了: “不行,啃得不利落,换个蹄子,接着啃。” 于是,章子怡又用她的玉手拿起一个猪蹄,送到我嘴上,我这回加快速度,咔咔咔,又是一通暴啃,啃完之后冯小刚又说了:“不行,这回啃得太快了,镜头都跟不上了,还得接着啃。” 于是我又接着啃,啃完一个冯小刚说我啃得不够狠,再啃一个冯小刚说我啃得不像淑女……就这么一遍又一遍,啃完一个又一个,到最后,剧务说了,不行了,不能再拍了,北京市的猪蹄都脱销了。冯小刚说:“那好吧,不拍了,看来看去,还是第一遍拍的好,得,就用第一遍那段吧。” 嗬,我一听,这鼻子差点没气歪了,合着后面这么多猪蹄我全白啃了。 那场戏我啃了六十多个猪蹄,第二天我就动脉硬化了。 下一场戏是拍喝酒,听说喝酒我心里挺高兴,因为我好这一口儿,而且酒量特大,今儿我可逮着了。 到了拍戏的时候,还是章子怡端起酒杯,酒杯里是通红的葡萄酒。她端起酒杯往上送,送到我的嘴里。我张开嘴“咕咚”就是一大口,刚进嘴“噗”的一声我又全喷出来了:“导演,你给我喝的这是什么呀?这是酒吗?” 这时候制片人站出来说了:“不好意思,咱们经费紧张,今天的酒钱都被你上一场的猪蹄啃光了,所以现在只能将就一下,咱们这杯里是自来水加色素。” 没办法,那也得喝呀。跟上一场一样,拍了一遍又一遍,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我喝了四十多杯,用了足有半编织袋的色素,喝得我两个眼睛都血红血红的,流出来的汗也是鲜红的,成汗血宝马了。 晚上回家我倒头就睡,第二天睁开眼一看,嚯,连被窝都红了。正这功夫,一帮pol.ice呼啦一下子冲进来了,一问才知道,原来邻居从窗户里看到我满身血红地躺在床上,还以为发生了碎尸案,立马就挂110了。 下一场戏又把我找去了。去了我就问:“导演,今儿咱吃什么?”冯小刚说了:“今儿什么也不吃,这场戏是章子怡被人打耳光,你就替她挨抽吧。”我一听就不干了:“冯导,咱说好了让我替她吃饭,让我当饭替,现在让我替她挨抽,我这不成‘抽屉’了吗?” 这时候制片人又站出来了:“因为你的嘴和章子怡太相似了,所以才找你。这么的,我给你加一份工钱,你看怎么样?”我一听有钱赚,就不说话了,抽屉就抽屉吧,只要钱到位,就是冲着我喷火,让我当“喷嚏”我都认了。 拍戏的时候章子怡站在我前面,等巴掌抡过来的时候她往下一蹲,那巴掌就落在我脸上了。抡巴掌那位身高有一米九十多,体重足有二百多斤,大巴掌抡圆了就听“啪——” 那叫一个金光灿烂啊!这时候,我听见冯小刚在一边嚷:“不行,这巴掌打得太温柔了,还得再来一遍。”——我的天啊,这还算温柔! 那壮汉铆足力气,“啪”又给我一个耳光,当场打得我一溜跟斗。我晃晃悠悠爬起来说:“导演,这回行了吧?下一场戏让我替什么呀?” 制片人说了:“你可以和我结账了,下面的戏你也不用拍了,脸都走形了,还怎么替呀?” 于是我就回家了,接下来半个多月,我一直都拿后脖梗子吃饭——我的嘴跑到那儿去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前两天,那位“脚替”来找我,说是我们当中的“裸替”已经走红了,人家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是“裸替”,结果成了各家媒体的焦点。咱也是“替”,咱也不能落后啊。 我一听心眼就活了,她“裸替”能红,我“饭替”凭什么不行?因此,我也要爆料,我也要炒作,我也要《夜宴》的演职员表里写上我的名字。奶奶的,这年头,谁怕谁呀! July 23 吃自助 昨天秦师姐大放血,请我们去大宝礁吃自助餐。大家都敞开肚皮,狂吃到撑的不行,小肚子像发面包一样涨起来,不过比起“扶墙而入,扶墙而出”的境界,我们还差的太远。庆幸的是裤子拉链还可以拉上,穿的衣服也比较宽松,总算不至于出丑。多亏lp大人一直将她喝酒喝到裙子拉链拉不上的经历广为传颂,好让我牢记在心。再次表扬一下这种不惜自损形象,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
吃完以后,我们便逛北京路活动筋骨。女人的耐力和对逛街的狂热度绝对让男生望尘莫及,当我们从第一站——广百出来的时候,收到王荣昌的短信:他已经逛完整个北京路,准备回校了! June 26 宿舍酗酒 前天晚上宿舍聚餐,wendy请客,在澳门街饱餐一顿后我们去了药剂工艺一室喝红酒。一直觉得红酒应该在浪漫的氛围中,不说烛光晚餐,但起码是有点情调的环境,手托玻璃的高脚杯,轻轻晃悠以后闻着飘逸出来的酒香,慢慢地喝一口,不过俺们连一个有空调的地方都很难找到,还是不要那么高要求吧,工艺一,在那种情况之下,已经很让我满足了。我们还自带酒杯——说白了就是平时在宿舍喝水的杯子。。。大小不一,形状不同,别有一番风味。程远提议过用一次性杯子,可以衡量大家喝了多少,好比比拼酒量;文君抗议说干杯的时候没有响声,很没feel,韩珂师姐建议我们把纸杯插在杯子里面,就解决这个难题。虽然是好提议,不过以我们宿舍一窝懒人的天性来说,这个不太符合我们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原则,故而仅仍采取原始方案。
工艺一中可以说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大家都很high,不过现在想想我是最可怜的一个,被人耍了那么多次以后还跟大伙开心要死,connie和程远应该最幸福吧,因为都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好在wendy同学以实际行动陪我度过难关,不愧是亲密的一家人。不过这个家伙不厚道,第二天在space上浓墨重彩地描绘我的丑态,还给我今后5年的生活状态都蒙上一层阴影,突然发现女人的心其实真的很恶毒哦,自己丢下心碎的我跑去美国钓sgg就算了,还要在她的space上面严重破坏我的光辉形象。
wendy同学对于自己的描述只有只言片语,让我实在不忍心错过这个大好时机,不好好记录下来实在可惜。被迫到实验室前唱歌,开始比较洪亮,只是渐渐忘词,以至于每句都要鄙人提醒,搞得我有点不爽,很怕路人误以为是我唱出那么幼稚的儿歌。文君同学偶尔会在宿舍小哼一下歌曲,不过基本都属于五音不全类型,和我有一拼,只是偶比较有自知之明,很少在宿舍哼,hoho。不过能把“一分钱”唱得如此有feel的实属少见,何况是一个中大药学本科毕业生!wendy建议你再好好背一下歌词,以后可以作为文君专有的经典保留曲目。
被耍第二次,是打电话给我们班某男生说他长得很帅,她的惩罚比我的轻的多,因为这位仁兄是经过大家精心挑选的,而我是随机发给手机上第一个男性朋友。严格算起来,第一个男性应该是我侄子,可以那群人都说不算!!!过分哦,难道偶侄子就不是男性???文君在拨通电话以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说完那几个字,挂掉电话。比较郁闷咯。。。本来以为以她的语速说出来一定很搞笑,我还在猜对方会不会很开心地说“文君,你再说一遍”或者很无奈的说“我们不可能的。。。”hohoho,制定此游戏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花落谁家,所以选了我们班级里面比较安全的一个男生(即人比较老实,不八卦,不会大嘴巴到整个班级都知道,也不会信以为真的person),如果他靠不住的话证明我们四个人眼光都有问题,文君要更加提防了,免得到美国以后很容易被骗。
回宿舍以后我们又买了两瓶啤酒,程远mm不喜欢喝啤酒,我,connie,wendy三个人解决,我和文君喝得最多,突然发现四年滴酒没沾的我居然还是小有酒量的,起码不至于当初两杯小啤酒就不省人事那么惨。。。趁着connie打电话,我和文君把她酒杯里面的酒也瓜分了,那个女人出来以后就开始大喊大叫,说我们欺负她,还打电话告状!!!哼,偶们是在帮你咯,免得你酒疯耍的更厉害。
洗完澡,感觉偶像一只蒸熟的龙虾(突然想起初中有个女生外号就叫虾,很不忍心剥夺此人的专利,不过我怎么看都不像一只螃蟹,估计也没人会承认会存在这么苗条的螃蟹吧:p)叫connie同学帮我把这个有纪念意义的时候记录下来,那个家伙连相机都拿不稳了,而且拍出来也没有觉得颜色特别红润,失望中。。。
我想我们能在一起这么happy的生活机会实在不多了,仅此纪念一下。两年中,虽然也曾有过小小的摩擦,但是417,永远是我大学生活中最精彩的一页! March 28 心情日记 昨天逛了一下天河购书中心,突然对语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英语,韩语,日语,都让我有了学习的冲动。买了一本韩语入门辅导,花了我28块钱,还是千挑万选才买中的,不过打开来看性价比实在不太高,有点郁闷。。。好在晚上在网上下载了一个我原本想买的视频,呵呵,价值20元!早知到就直接在网上下载啦!
昨天立于书丛之中,那感觉超好。就是书太贵,偶现在买不起。以后有了money,偶想肯定会在这个上面大把大把撒钱。很多英语资料,很多口语,听力,写作方面的书,一看名字就让我超有购买的欲望。什么快速提高英语口语,经典作文,时尚英语。。。。想想能掌握一门英语是多么牛B的事情,出书又SOSO赚钱,要是偶掌握了英语和韩语,加上流利的韩语。。。。OH HaHaHaHa
只是不知道这次心血来潮能坚持多久。不管怎样,心血来潮,有点学习的热情,总比一直这么平淡要好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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