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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07 哈乐 巧克力 8月6日
昨晚,胡老师做东,我们一伙人去哈乐吃自助。那里的自助餐我不是很感冒,不过最令我欣赏的是一个小型的巧克力喷泉。酱色的巧克力汁顺着碗形的器具丝绸般层层滑落,坠入底盘中,宁谧而悠远,比瀑布更优雅,比瀑布潭更有韵味。拿曲奇沾滑下的巧克力汁,被挡住的部分呈流线型散开,才发现巧克力仅仅薄薄一层,远没有感观上的厚实。
虽然那里巧克力的味道不是特别好,但在这个对我而言充满新奇感的玩具面前,我几乎把可以浇上巧克力的食品全拿来尝试。在临关场的前一刻才发明,把小蛋糕的两面都浇满巧克力汁,吸饱了汁液的巧克力汁的巧克力蛋糕味道还比较正。
曾经有人说过,几乎没有女生不喜欢巧克力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否都适用,不过在我身上得到很好的验证。听说贵为巧克力王国的瑞士有专门的巧克力品尝师,什么事情都不用做,每天只要动动舌头,尝几块巧克力,挑出它们的毛病,每年就有几十甚至几百万年薪。巧克力品尝师分为A,B,C三个等级,A等最高,拿钱也最多。这也许是我曾经最羡慕的职业。后来又听说巧克力品尝师为了要保证嗅觉和味觉的灵敏,绝对不可以抽烟喝酒,也不可以闻半点油烟味(就是绝对不可以下厨,这点我还是很满意滴^_^,绝对可以遵从),不可以吃任何辛辣刺激的食物,千万不可以让自己感冒.......听了众多限制以后,想想为了一个巧克力要放弃众多美食的代价还是有点惨重的,自然而然放弃了。不过偶对巧克力的喜爱程度依然未减,曾经唯一一次吃腻是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猛然想起家里还有一盒金沙,狼吞虎咽吃下大半后,再喝一大瓶水,突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一般,进退两难。之后便得出结论,巧克力还是要细细品味才能吃出里面的好滋味,呵呵。
听说越好的巧克力和人口腔的温度越接近,入口即化,但又不容易在常温下溶解。(文君lp教导偶的)
哈乐的巧克力偏甜,而且可可酯的味道不浓,拿出来常温应该越28度,不易凝固,估计是加了比较多的牛奶和糖,毕竟这两样比可可酯便宜的多。所以哈乐的巧克力如果作为巧克力饮品,和上奶茶或咖啡,应该味道不错。
我一向喜欢甜食,只记得曾经吃过两次黑巧克力。一次是在姐姐家,貌似瑞士的一种黑巧克力,连颜色都乌黑发亮,整块硬的好像砖头,放在嘴巴里,久久不化,嚼烂后是难以形容的苦涩,姨妈当场吐掉,勉强咽下去良久,才感受到唇齿留香。第二次吃是文君送偶的德芙黑巧克力,没有丝毫苦涩,入口即化,香气十足,虽然没有从苦到甜的过渡,但是也没有之后那种长远的回味。德芙的黑巧克力像是牛奶丝滑巧克力的无糖版,缺乏一般黑巧克力的苦涩,但也有一番韵味。 July 27 我是章子怡的“饭替"(转) “饭替”是干吗的?就是替章子怡吃饭。吃饭也要别人替吗?那当然了,您要知道,电影里的吃饭和平常吃饭不同,为了拍一个镜头,可能要连吃八遍,还可能一天要吃五六顿饭,这么个吃法,把章子怡吃成胃出血那可怎么办?这耽误拍摄进度啊。所以,一定要有饭替。 我当“饭替”最称职了,首先是咱这饭量够大,八岁那时候我一顿就能吃四个馒头;其次是咱这嘴好看,别看我的模样长得不怎么样,嘴可是真漂亮,人生中仅有的一点精华全浓缩到嘴上了。咱那嘴长得,小巧玲珑,丰满性感,抹上口红,描上唇线,用镜头一照,跟章子怡的嘴一模一样。所以到了拍吃饭戏的时候就光拍我这张嘴,绝对以假乱真。 那天,《夜宴》的副导演一个电话把我找去了:“快点过来,今天有你的戏。”我不敢怠慢,立马直奔摄影棚而去,到了地方,副导演先把我领到一间屋子里,让我在那儿等着。 进屋一看,屋子里黑压压坐了四十多人,有男有女,一打听,全是“替”。有替章子怡洗澡的“裸替”;有替章子怡格斗的“武替”;有替章子怡骑马的“马替”,还有替她试灯光的“光替”。我杵杵身边一位老兄:“哥们儿,你是干吗的?”那人说:“我是章子怡的‘脚替’”。 “‘脚替’是干什么的?”我心里纳闷。 那人说:“这电影里有一场戏,是章子怡光着脚丫在山路上奔跑,山路上碎石子太多,扎了章子怡的脚可是不得了,所以就把我找来了,到了那场戏的时候,我光着脚丫替她踩石子去。” 正说着呢,副导演在外面喊:“‘饭替’,快出来,该你上场了。” 我赶紧出去,化妆师给我化妆,别的地方不画,光画我那张嘴,画完之后,我就来到摄影机前。这场戏拍的是章子怡啃猪蹄,拍的时候,章子怡伸手把那猪蹄拿起来——手还是得用她的手,我这手不行,跟耙子似的——往嘴上一送,这就是我的嘴了,然后我就啃,咔咔咔,我一通暴啃,啃了一多半,冯小刚说话了: “不行,啃得不利落,换个蹄子,接着啃。” 于是,章子怡又用她的玉手拿起一个猪蹄,送到我嘴上,我这回加快速度,咔咔咔,又是一通暴啃,啃完之后冯小刚又说了:“不行,这回啃得太快了,镜头都跟不上了,还得接着啃。” 于是我又接着啃,啃完一个冯小刚说我啃得不够狠,再啃一个冯小刚说我啃得不像淑女……就这么一遍又一遍,啃完一个又一个,到最后,剧务说了,不行了,不能再拍了,北京市的猪蹄都脱销了。冯小刚说:“那好吧,不拍了,看来看去,还是第一遍拍的好,得,就用第一遍那段吧。” 嗬,我一听,这鼻子差点没气歪了,合着后面这么多猪蹄我全白啃了。 那场戏我啃了六十多个猪蹄,第二天我就动脉硬化了。 下一场戏是拍喝酒,听说喝酒我心里挺高兴,因为我好这一口儿,而且酒量特大,今儿我可逮着了。 到了拍戏的时候,还是章子怡端起酒杯,酒杯里是通红的葡萄酒。她端起酒杯往上送,送到我的嘴里。我张开嘴“咕咚”就是一大口,刚进嘴“噗”的一声我又全喷出来了:“导演,你给我喝的这是什么呀?这是酒吗?” 这时候制片人站出来说了:“不好意思,咱们经费紧张,今天的酒钱都被你上一场的猪蹄啃光了,所以现在只能将就一下,咱们这杯里是自来水加色素。” 没办法,那也得喝呀。跟上一场一样,拍了一遍又一遍,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我喝了四十多杯,用了足有半编织袋的色素,喝得我两个眼睛都血红血红的,流出来的汗也是鲜红的,成汗血宝马了。 晚上回家我倒头就睡,第二天睁开眼一看,嚯,连被窝都红了。正这功夫,一帮pol.ice呼啦一下子冲进来了,一问才知道,原来邻居从窗户里看到我满身血红地躺在床上,还以为发生了碎尸案,立马就挂110了。 下一场戏又把我找去了。去了我就问:“导演,今儿咱吃什么?”冯小刚说了:“今儿什么也不吃,这场戏是章子怡被人打耳光,你就替她挨抽吧。”我一听就不干了:“冯导,咱说好了让我替她吃饭,让我当饭替,现在让我替她挨抽,我这不成‘抽屉’了吗?” 这时候制片人又站出来了:“因为你的嘴和章子怡太相似了,所以才找你。这么的,我给你加一份工钱,你看怎么样?”我一听有钱赚,就不说话了,抽屉就抽屉吧,只要钱到位,就是冲着我喷火,让我当“喷嚏”我都认了。 拍戏的时候章子怡站在我前面,等巴掌抡过来的时候她往下一蹲,那巴掌就落在我脸上了。抡巴掌那位身高有一米九十多,体重足有二百多斤,大巴掌抡圆了就听“啪——” 那叫一个金光灿烂啊!这时候,我听见冯小刚在一边嚷:“不行,这巴掌打得太温柔了,还得再来一遍。”——我的天啊,这还算温柔! 那壮汉铆足力气,“啪”又给我一个耳光,当场打得我一溜跟斗。我晃晃悠悠爬起来说:“导演,这回行了吧?下一场戏让我替什么呀?” 制片人说了:“你可以和我结账了,下面的戏你也不用拍了,脸都走形了,还怎么替呀?” 于是我就回家了,接下来半个多月,我一直都拿后脖梗子吃饭——我的嘴跑到那儿去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前两天,那位“脚替”来找我,说是我们当中的“裸替”已经走红了,人家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是“裸替”,结果成了各家媒体的焦点。咱也是“替”,咱也不能落后啊。 我一听心眼就活了,她“裸替”能红,我“饭替”凭什么不行?因此,我也要爆料,我也要炒作,我也要《夜宴》的演职员表里写上我的名字。奶奶的,这年头,谁怕谁呀! July 23 吃自助 昨天秦师姐大放血,请我们去大宝礁吃自助餐。大家都敞开肚皮,狂吃到撑的不行,小肚子像发面包一样涨起来,不过比起“扶墙而入,扶墙而出”的境界,我们还差的太远。庆幸的是裤子拉链还可以拉上,穿的衣服也比较宽松,总算不至于出丑。多亏lp大人一直将她喝酒喝到裙子拉链拉不上的经历广为传颂,好让我牢记在心。再次表扬一下这种不惜自损形象,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
吃完以后,我们便逛北京路活动筋骨。女人的耐力和对逛街的狂热度绝对让男生望尘莫及,当我们从第一站——广百出来的时候,收到王荣昌的短信:他已经逛完整个北京路,准备回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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